2011年3月5日 星期六

03.05 - 小水點的抗命(下)

《日布 Po Daily2011.03.05

~ 令人裹足不前的不是絕望,而是「放棄」。令人繼續前進的不是希望,而是「意志」。人不是因為感到絕望而裹足不前,是因為一個人先放棄了,所以才會感到絕望、才會裹足不前。人不是因為看到希望而繼續前進,是因為一個人先擁有找尋希望的意志,所以才會看到希望、才會繼續前進。——漫畫《ARMS》第18期第39頁 ~


【小文章】小水點的抗命(下)
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幹了約三年後,我轉到一間IT公司負責Marketing,公司規模雖然不大,但份屬行內龍頭。那個老闆又高又壯,看似老成,實際上只比我大三兩歲(這是我後來從報章上得知的);據他自己形容,他是白手興家的,涉足多項生意,瓣瓣賺錢,同時擁有Master Practitioner of NLP等多項特別的資歷……總之,根據一般的定義,他是一個成功的年青企業家,但我在欽佩他的魄力之餘,更覺得他是一隻火爆暴龍 — 三不五時,他的房間便會傳來巨肺怒哮,然後便有被罵同事垂頭喪氣地爬出來。大伙兒似乎對這種聲音污染習以為常,見怪不怪。
對於在侏羅紀公園中成長的我而言,這沒什麼大不了,因為史上最惡的那隻暴龍就在我家。但有一天發生了一件事,令我的怨氣到達臨界點(我不否認我有說過啊!),做出了異常舉動。那天早上,暴龍和一位女同事在房內開會,未幾傳來震耳欲聾、連綿不斷的呼喝聲。正當大家紛紛拿出耳筒來逃避噪音之際,房內竟傳來硬物撞擊牆壁的聲音!大家屏氣凝神……再來一記更重的撞擊!我盤算著衝進去把女同事營救出來,只見帶著火焰的暴龍氣沖沖地跨出房間。我們立即查看狀況,可憐的女同事尚且活著。因為受驚過度的緣故,她的雙唇在顫動著,說不上一句話來,只能面無血色地指著地上那堆手機和固網電話的殘骸。當天下午,我敲老闆的房門,要求與他對談。我冷靜地在他的對面坐下來,劈頭便說:「老闆,您今朝行使暴力,萬一掟中同事令佢受傷,您要洗定籮柚坐監。」他可能沒料到我會以下犯上指責他,而且理虧在先,所以表現得像一個被訓斥的小學生一樣,不敢直視我的眼睛。其後的十分鐘內只有我一個人發言,內容包括「暴力行為不對,對著手無寸鐵的女人使用暴力便更加無品」、「令人信服的老闆不是這樣當的」、「這樣讓脾氣控制著自己,很傷五臟六腑的,不顧自己的健康,也要為妻兒設想吧」等等。那一刻我認為自己在議事論事,對象是會掟爛自己的手機來發洩的蠢材。其後數天,他遇到我的時候都是垂著頭的。我不但沒有被炒,反而被器重獲邀加入他的「中央決策小組」。往後的日子,暴龍噴火的次數似乎減少了。
上回講到:「也許今天的這個我,不盡然是當初的那個我了。」為什麼呢?因為,假如我是在今時今日才遇到這個老闆的話,我同樣決不會認同他的行為,但是不會敲他的門議事論事的了。當時想法很單純,現在則有很多的顧慮,例如:「我點解要塞錢入佢袋?係咪對任何人有任何幫助先?會唔會反而害咗嗰個同事?」、「風頭火勢,兜口兜面話佢,係咪最好嘅做法?」、「萬一激嬲他,被即時炒魷或以後被針對,咪好唔抵?」、「其他同事見我同老闆密密斟,會點諗?」等等……最後,我會選擇跟沒事人一樣,隻字不提,讓時間沖淡心中怒氣。多年前和今天的選擇不再一樣,證明我在不知不覺間已經改變了。這種改變是好是壞,我說不上來。在大原則上,我仍然按照自己的良知去生活,而良知並沒有被社會歷練掩沒,反而因為遇上不公義的事情而顯得更加澄明,知道有哪些東西是絕不能妥協的。而悄然改變的,是我與這個世界互動的手法,也許因為確切地體會到現實的無奈和人生的限制,現在除了會聆聽良知的聲音,更會嘗試找出其他處事的可能性,對自己以外的人和事多加顧念,可以放手的話便放手,這不失為一個善待自己和世界、善用有限的資源和時間的做法。
所以,在上回那篇《小水點的抗命(上)》中,我會選擇刪除最後的那句「這些年來,我,仍然是我。」我是否當初的那個我,其實不太重要。只要良善的心持續跳動,其他的改變是並不可怕的。




【小貼士】在Gmail中嵌入圖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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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章重溫】
伍晃榮先生曾說:「好波不妨一睇再睇!」我說:「婆仔文不妨一讀再讀!」以下是由信博移過來的精選文章之一,大家有空的話請來懷緬一下:


三十而立的迷思

發表於2011.02.12

「我終於喺 30 歲前嫁得出啦!Cheers!」

以上是某女性朋友於派對上宣佈婚訊時的豪言壯語。外型出眾的她從來不乏追求者,從小到大都是校內高材生兼風頭躉,任職國際金融公司,年薪過百萬,單計年終花紅經已比許多人的年薪還要高。

我在想,條件這麼出色的女人,尚且牢牢受制於「30 死線」,無怪乎一般條件遜色的女生會前仆後繼趕住投胎了。

我跟其他賓客一起,向帶著勝利笑容的她舉杯祝賀,腦中湧現十萬個為什麼。為什麼要如此在意一個數字,在意得自以為「一約在手」以後,忙不迭向全世界宣佈戰勝了這個無辜、中立的數字?而且不介意同時披露受過高等教育的自己竟愚昧地擁護著一個執念?

最近,朋友的朋友正在煩惱應否離婚,打退堂鼓的原因是覺得老公是悶棍,「咁啱」緣來沒法擋,認識了更吸引的男人。那當初為何要嫁給悶棍?「冇呀,要趕住 30 歲前結婚嘛,當時佢係我身邊最啱結婚嘅人。」說時理直氣壯,更謂老公經已發現她出軌了。

多麼可憐的男人。僅僅是因為身為「最就手」的兵卒而被相中,往後更要面對發現老婆紅杏出牆的困局。這個女人沉醉於自己幻想出來的戰役中,對手是虛無的社會壓力、朋輩眼光和懦弱的自己,她只想隨手找一個人來成就她的大業,眼都不眨一下,將身邊最忠心、最願意為她付出的兵卒拖上戰場。最糟糕的是,她壓根兒只是向禁忌的數字俯首稱臣,並沒有打算尊重一夫一婦一生一世的婚姻制度。

這個社會為女人套上的金剛圈,緊箍咒是「女人30爛茶渣」。說來奇怪,女生們有勇氣親手賭上自己的終身幸福,偏偏沒 guts 拋掉金剛圈 — 還是說,那是她親自套在頭上的?她們為了避免被稱為「剩女」、「敗犬」,寧可選擇將名譽一次 show hand,承受三分一機率成為「失婚婦人」所帶來的創傷也在所不惜。

今鋪係咪玩大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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